

来源:信宜市人民法院
“法官,我已经全额还款,您看我们的地是不是可以不拍卖了?”近日,信宜法院通过司法强制措施“倒逼”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,短时间内便成功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。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成某、何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标的额100多万元。在受理案件后,经法院查询,除登记在成某名下位于信宜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外,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。查明财产后,执行法官迅速出击,依法对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查封。
执行法官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、被执行人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,但被执行人成某、何某以做生意没有时间为由拒绝参与协商。尽管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,被执行人成某、何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初步的还款方案,但在签署和解笔录时又临时反悔,拒不签署和解笔录。
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陈述利弊,但被执行人不是“软推脱”就是“硬豪横”,以“没有钱”“收入不稳定吃饭都成问题”“要钱没有,要命一条”为由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。协商无果之下,信宜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成某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、拍卖。